公告資料
- 類別古蹟
- 級別國定古蹟
- 種類其他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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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1. 民國64 年(1975 年)蔣中正總統逝世,行政院接受各界建議與治喪大員會議之決議,設立中正紀念堂籌建小組,聘請16 人為委員,積極推行建堂事宜。8 月,小組公開徵求海內外建築師提供建築設計構想,前後收到43 件,是台灣第一個大規模之國際性競圖案。經過了二個階段的篩選,最後由和睦建築師事務所楊卓成所提的甲、乙兩個中國古典式樣的方案脫穎而出,而這兩案經過反覆的整合,成為最後實施之方案。 2. 中正紀念堂建築形式及結構獨特,兩廳院部份建成後即為藝文活動重鎮,廣場部分多年來為重要集會或民主運動抗議表達場所,從學運到燈會以及選舉造勢晚會等等,與民眾集體記憶及認同意義深遠。庭園迴廊部分與主建物基地實為一體,是臺北市重要開放空間及綠地;故全區具文化性紀念園區之價值,已成為市民休閒、藝術及公民歷史事件之共同活動與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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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資料來源國定古蹟申請提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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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類別日期文號備註說明指定/登錄2007-11-09文壹字第0963132772-1號變更/修正2007-11-12文壹字第0963133027-1號變更/修正2009-07-16會授資籌二字第098311027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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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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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定基準1.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2.重要歷史事件或人物之關係3.各時代表現地方營造技術流派特色者4.具稀少性,不易再現者5.具建築史上之意義,有再利用之價值及潛力者6.具其他古蹟價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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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理由1、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 2、重要歷史事件或人物之關係。 3、各時代表現地方營造技術流派特色者。 4、具稀少性,不易再現者。 5、具建築史上之意義,有再利用之價值及潛力者。 6、本古蹟為臺灣重要之政治空間,承載多數臺灣住民二戰後的各種政治記憶,有其足夠的代表性。 7、由清領、日治到二戰後皆在都市發展上具重要的位置及意涵,建築與外部空間皆具重要政治意義,且為重要之建築競圖代表作,在建築史、歷史與文化上能代表國家發展的歷程的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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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依據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中華民國95年1月12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壹字第 0942130856-5號令訂定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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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主管機關文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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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況地址縣市行政區地址臺北市中正區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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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機關資訊名 稱:文化部
聯絡單位:文化資產局古蹟聚落組
聯絡電話:(04)22295848@123
聯絡地址:臺中市南區復興路3段362號 -
地籍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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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著土地範圍(公告地號)地籍所有權屬使用分區分區類型臺北市 - 中正區 - 中正段三小段 - 0106公有都市區其他使用區臺北市 - 中正區 - 中正段三小段 - 0107公有都市區其他使用區臺北市 - 中正區 - 中正段三小段 - 0108公有都市區其他使用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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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著土地範圍(文字描述)建堂基地25萬平方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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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權屬身分公私有姓名/名稱土地所有人公有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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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使用人身分姓名/名稱管理人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管理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國家兩廳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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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觀特徵整體建築分為民主廣場、民主大道、正面牌樓、主堂體等主要設施。主堂體總面積二十五萬平方公尺,主體建築物高七十公尺,頂為尖狀八角形,用寶藍色琉璃瓦覆蓋,四周牆壁以白色大理石雕砌而成,是個格局方正的建築物,兩扇大門為青銅浮雕拱門,高十六公尺,重七十五公噸。正門牌樓高三十公尺,面臨中山南路,則是仿明代的建築,有六柱五孔十一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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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特徵中正紀念堂在施工上,有多項國內建築空前未有的特色:它是國內第一座無構架剪力牆鋼筋混凝土結構建築,正堂40 公尺見方無一根橫梁;它的伸縮縫長達1700 公尺;使用的琉璃瓦達40 萬片,最大柱子高24 公尺,約合一般的八層樓高,內外牆大理石為國內首次使用懸掛法安裝,地面花崗石於國內首次使用分離法舖設,斗拱數目達兩千餘個,最大斗拱高3.5 公尺。在結構施工中,也首次使用目昇塔式旋臂混凝土澆築機澆築混凝土,並首次使用「壓力失水試驗」及「空隙計量試驗」,以配比來控制混凝土的可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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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情形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辦公及展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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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 狀使用中且保存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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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重點維護之事項民主大道、民主廣場地坪及室內展場等使用率較高空間之日常管理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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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時間紀念堂開放時間:每日上午9:00至下午6:00 (星期一不休館) 紀念公園開放時間:每日上午5:00至晚上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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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費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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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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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連結
地圖
環景導覽
專案計畫成果
類別 | 計畫名稱 | 期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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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報告書 | 2015/01/15~2019/02/24 | |
其他 | 2007/07/06~2008/07/06 | |
工作報告書 | ~2009/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