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存者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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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者姓名吳震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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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團體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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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日期2022/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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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基準充分掌握該項保存技術所需相關知識與執行程序
正確體現、執行該項保存技術之能力
傳習該項保存技術之溝通及輔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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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理由藝師投入藝閣領域四十餘年,除能充分掌握藝閣保存技術所需相關知識及執行程序,正確體現、執行其保存技術外,並帶領家族成員一起投入,對藝閣工作之傳習不遺餘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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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依據1.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96條第1、3項 2. 「文化資產保存技術及保存者登錄認定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及第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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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連結
公告資料
- 類別保存技術及保存者
- 級別保存技術及保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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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類別日期文號備註說明指定/登錄2022-11-02南市文資字第1111415238A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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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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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定基準1.無形文化資產實踐中不可或缺物件製作、修復之傳統技術;其技術具有一定專業性、針對特定無形文化資產之實踐所發展,並對表現該無形文化資產價值具有顯著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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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理由「藝閣」為傳統藝陣中重要的項目,其製作、修復技術具有一定專業性,針對無形文化資產之實踐所發展,具有顯著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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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依據1.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96條第1、3項 2. 「文化資產保存技術及保存者登錄認定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及第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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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主管機關臺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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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機關資訊名 稱: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聯絡單位:無形文化資產組
聯絡電話:(06)2213569
聯絡地址: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5巷1號3樓 -
文化資產分類傳統工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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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技術種類傳統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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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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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勘日期2022/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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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