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料
- 類別民俗
- 級別民俗
- 種類儀式、祭典、節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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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源流發展概況清代時先民從唐山渡海來臺,濱海的福興、埔鹽兩鄉因位處風頭水尾,載拓荒的艱辛歲月,水利設施不善,到春耕時期,各庄農民常為了爭奪灌溉水源,發生械鬥事件。在鹿港郊區的北方、東方、南方有三個聯庄的組織,分別為頂十二庄(今海埔厝、洋仔厝等村莊)、中十二庄(即許厝埔一帶)及廈十二庄(今埔鹽、福興鄉一帶)。早年,此三個聯庄組織均至鹿港天后宮恭請媽祖,迎接媽祖到村莊內繞境祈福,目前「廈十二庄」每年仍至天后宮迎媽祖。 道光11年(西元1831年),「廈十二庄」久旱不雨,地方父母官擔心再度爆發衝突,乃召集各部落族長協商,同安參族長陳慶安提議到鹿港天后宮迎媽祖神像,回來註駕設壇祈雨,後來果真傾盆大雨,旱象得以紓解,從此十二庄按每年媽祖誕辰日前,聯合動員信眾、陣頭到天后宮迎請媽祖,進行兩天一夜的遶境,接受村民恭宴、膜拜。 「廈十二庄」原先所恭請的媽祖,稱為「古大媽」、「大聖媽」,地方人士又因祈雨而稱此尊媽祖為「好收媽」;然因民國86年(西元1997年)時,同安寮12庄認為「古大媽」並非原先所請的「大聖媽」,而在與鹿港天后宮的協調下,以擲筊方式決定往後將固定請哪一尊媽祖回12庄遶境,最後決定以連續6次聖筊的「進香媽」為往後所請之媽祖神尊至今。於民國56年(西元1967年)起,同安寮12庄也請「鹿港新祖宮」媽祖一同回12庄遶境,早期並無固定所請之媽祖神尊,直至民國73年(西元1984年)才因應同安寮12庄請求,才特別雕刻一尊媽祖供同安寮請回,因此這尊媽祖又被稱為「同安媽」。「廈十二庄」分別為同安村、盧厝、新興村、大有村、湖村、番同埔、牛埔、雅腳、浮景村、番社村、社尾村、西勢庄等十二個聚落,由於居民多為同安人,故又稱「同安寮十二庄」。為感念陳慶安的恩德,因此十二庄請媽祖大總理採世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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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類別日期文號備註說明指定/登錄2014-03-06府授文演字第1030062309A號登錄同安寮十二庄迎媽祖為本縣民俗變更/修正2020-05-11府受文戲字第1090156892A號變更登錄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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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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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定基準1.傳統性:具有古昔生活傳承,風俗形成與發展者2.地方性:民俗其形成與發展具地方特色,或與其他地區有顯著差異者3.歷史性:由歷史事件形成,具有紀念性意義者4.文化性:具有特殊生活文化價值者5.典範性:民俗活動具有示範作用,可顯示其特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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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理由1.同安寮十二庄迎媽祖,是漢人在台發展最常見的輪祀組織,參與民眾年年遵循古昔生活傳承延續至今,未因時代變遷而改變或式微,深具傳統性。 2.同安寮十二庄迎媽祖由福興鄉及埔鹽鄉12庄15角頭自發性形成信仰活動,極具地方性。 3.同安寮十二庄迎媽祖源於清道光11年(西元1831年),因十二庄久旱不雨,地方官召集各庄族長提議到鹿港天后宮迎媽祖神像設壇祈雨,旱象得以紓解,從此十二庄每年媽祖誕辰日前到天后宮迎請媽祖進行兩天一夜的遶境活動。另十二庄的大總理採世襲制度由同安庄族長陳慶安的後代擔任,至今已是第六代具歷史性。 4.同安寮十二庄迎媽祖為地方甚具鄉土特色之民俗活動,凝聚地方團結之向心力,具特殊生活文化價值。 5.此民俗活動迄今仍保持原始鄉土風貌及純樸人情味具典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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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9條第1項及<<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2款第1目至第5目及第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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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主管機關彰化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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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機關資訊名 稱:彰化縣政府
聯絡單位:彰化縣文化局
聯絡電話:04-7510709
聯絡地址:彰化縣彰化市平和七街66號 -
保存者個人/團體保存者聯絡人姓名聯絡人電話藝生團體福安宮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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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週期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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